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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沈先生以开面包店需要本金为由向赵先生借款2万元,之后迟迟不还,微信上也将赵先生删除,赵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最终获法院部分支持。好友借钱迟迟不还,男子起诉要求偿还本息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赵先生和沈先生因参加太极拳活动成了忘年交,沈先生准备开一家面包店,邀请赵先生加入,赵先生人到中年,虽有些积蓄,但只求安稳,拒绝了入伙做生意的邀请。眼见面包店开始装修,资金出现缺口,沈先生便找赵先生借钱。赵先生觉得2万元不算多,也不好意思再拒绝这位“太极拳友”,便同意借钱。2023年9月1日,沈先生向赵先生出具借条,载明“今本人沈先生因资金周转向赵先生借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约定于2023年9月7日前归还”,并在借条下方署明日期及姓名。同日,沈先生出具收条一份WWW,3286CC,COM,载明“今收到赵先生转账人民币贰万元整”,并于收条下方署明日期及姓名。2023年9月6日,沈先生向赵先生微信转账2000元,并说请赵先生再宽限一段时间,等面包店开业肯定能还钱。但随着时间流逝,沈先生迟迟没有还钱。赵先生想联系他,发现电话打不通,微信也被删除好友,去他家里找时,房东也联系不上这个租户。赵先生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沈先生偿还借款本金1.8万元,并自2023年9月7日起至还清之日按照一年期LPR(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应依法保护。本案中,赵先生提供借条、收条、银行转账、微信聊天记录等用以证明与沈先生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数额,法院予以确认。因沈先生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赵先生要求沈先生归还剩余借款本金1.8万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的请求,应该予以支持。关于逾期利息的计算,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应予支持。本案中,因案涉借条中承诺归还日期为2023年9月7日,且未约定利息,故应以1.8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3.45%计算逾期利息。赵先生起诉主张的逾期利息高于法定标准,对于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决沈先生偿还赵先生借款本金1.8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法官提示:应明确约定款项性质、借款期限、利息,保留证据法官提示,公民之间的小额借贷较为普遍,多发生于朋友、熟人、邻居、微信群群友、兴趣爱好社团成员等之间,特点为金额不大、出借周期短。借贷形式较为随意,往往欠缺规范完整的书面文件,有些甚至仅有口头约定。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出借人或者借款人,均应对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清晰认识。法官建议,双方应明确约定款项性质、借款期限、利息。尽量通过书面形式包括借条、收条、借款协议等形式进行约定,通过微信、短信约定的,应留存好相关记录。其中,《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了利息和违约金的最高保护上限,对于超出法定上限的利息部分,法院不予支持。若未能约定利息或约定的利息不明确,视为借期内没有约定利息,但出借人仍可主张逾期利息,此时法律仅按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予以保护。若未能约定借款期限,则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予以返还,但应给予合理准备时间。双方应保留好付款证据。无论是出借人支付款项,抑或借款人偿还款项,若通过非现金方式如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转账等支付,可在备注或附言写明款项用途、性质,如“还2024年3月利息、借款、还第一笔借款本金、货款、投资款”等,以免在往来款较多时发生混淆。若使用电子转账有困难,存在需要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形,建议让收款方出具亲笔签字的收条,或拍摄款项交付的视频、照片,对交付过程进行录音等予以留痕。若通过第三方账户进行支付,或向第三方账户支付,以完成出借或还款义务,出借人或借款人均应保留与对方协商将第三方账户作为收款账户的微信、短信记录或通话录音,亦可要求该第三方收款人出具代为收款的说明,以免数年后进行诉讼难以取证。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基本信息。若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出借人需要联系对方进行催要,即便起诉到法院,也需要提供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完整的姓名、电话、常住地址、单位地址、职业等,可拍摄对方身份证照片或复印身份证以留存,方便联系到借款人。即便借款人无法联系到,后续若出借人胜诉,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也有利于执行法官依据上述基本信息对借款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扣划,或对其名下房产、车辆等进行拍卖、变卖,有利于出借人实现债权。出借人应及时催要借款,并保留催要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据此,出借人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借款人逾期还款之日起三年。若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一旦届满,借款人就可以提出不用再偿还款项的抗辩。因此,对于出借人来说,一方面应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提起诉讼以实现债权;另一方面,应保留每次催要借款的证据以重新起算诉讼时效,包括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通话记录、往返车票等。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彭冲 校对 付春愔
经查,信宜市通途商贸有限公司等13户企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该局拟对以上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据广州市发改委此前公布的两套听证方案,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调整为2.60元/立方米、3.90元/立方米、7.8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56元/立方米。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调整为2.46元/立方米、3.69元/立方米、7.3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价格调整为4.81元/立方米。
今年4月3日,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开举行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和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称,为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WWW,3286CC,COM,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动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水价改革工作部署,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拟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60元/立方米、3.90元/立方米、7.80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5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分别从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调整为2.46元/立方米、3.69元/立方米、7.38元/立方米;增设居民合表水价,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7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价格从3.46元/立方米调整为4.81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从20元/立方米调整为25元/立方米。
广州市发改委在《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解读材料》(以下简称《解读材料》)中表示,广州市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与近年来国家提出的健全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等要求存在差距。在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排名第26位;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排名第17位;特种用水价格排名第7位。加上宏观经济增长、供水建设投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城市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为实施集约节约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动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WWW,3286CC,COM,根据国家和省水价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约用水的自来水价格机制WWW,3286CC,COM,研究提出该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据上述《解读材料》,据测算WWW,3286CC,COM,方案一的第一阶梯居民用户(占比80%以上)、第二阶梯居民用户(占比10%左右)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3.2元/月、6.4元/月,方案二的第一阶梯、第二阶梯居民人均水费分别增支约2.5元/月、5.4元/月。对于第三阶梯居民用户(占比小于10%),两个方案对该类用户的水费影响较大WWW,3286CC,COM,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有助于强化用户节约用水意识。
本轮自来水价格改革对非居民影响如何?广州市发改委表示,1、两套方案价格影响工业用户平均每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923元/月、1132元/月;2、两套方案价格影响商业用户水费支出分别增加225元/月、276元/月,其中预计餐饮业水费平均每户支出分别增加126元/月、154元/月,理发及美容服务业水费平均每户支出分别增加28元/月、35元/月。
广州市发改委称,现行水价自2012年实施至今,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费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由0.51%下降至0.25%,节水约束作用逐渐减弱,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呈现上升趋势。2020年广州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177升/人·日,2022年已上涨为225升/人·日,远高于同期其他一线城市水平(北京145升/人·日、上海160升/人·日、深圳131升/人·日)。为了有效发挥价格杠杆的约束作用WWW,3286CC,COM,促进居民节约用水,调整居民生活用水阶梯用水量基数和价格级差。
据广州市发改委官网消息,本次广州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7名。包括:消费者12名(普通居民消费者8名、低收入居民消费者1名、非居民消费者3名)、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1名。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发展和改革委按规定委托推荐产生或聘请。
据新快报报道,居民消费者李少萍支持方案二。她表示,水价的调整需要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水价可以适当调整提升,但水量基数应维持不变。居住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的张慧健称,综合对比两个方案后,方案二以居民第一阶梯的水价为成本定价,非居民用户承担了更多的自来水成本上升的压力,他支持方案二。未到会的居民消费者代表梁丽卿委托主办单位宣读了她的听证意见。她选择居民水价低的方案二,表示水价调整应当照顾到一些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经营消费者代表关健平经营一家餐饮店,他选择商业用水价格较低的方案一,希望能将餐饮行业的水价控制在4元以内。
利益相关方代表陈文海来自广州净水公司,他认为,从两个调价方案看,即使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方案一,第一、第二阶梯的居民人均每月水费支出也只是增加了3.2元和6.4元,从承受能力看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同时方案的配套措施兼顾考虑了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对于低收入家庭、烈士遗属以及优抚对象等用水价格维持不变。所以从加强居民节水以及共同承担的角度,支持居民与非居民水价同步调整的方案一。
非居民代表田雨地表示,广州市中心城区现行自来水价格自2012年实施至今,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供水成本确实有所提高。她理解并原则上支持水价调整。但她认为根据本次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水价上调幅度较大,广大用户可能短期内难以接受。因此,她建议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在考虑供水成本变化的情况下,尽量将水价控制在合理的低位,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利益。
澎湃新闻注意到WWW,3286CC,COM,5月10日,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开举行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暨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和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称,4月3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就《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含方案一、方案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3日。市民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信件等方式共提出意见17次17条。意见建议涉及以下方面:建议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调价幅度要适当;关注城中村用水贵问题;需进一步评估定价成本的合理性。
据广州日报报道,在上述听证会上,广州市人大代表余纳认为,水价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价格机制的引导作用和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在做好低收入家庭等民生兜底的前提下,方案一体现了公平分担原则,更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广东工业大学教授赵志伟认为,改革不是一成不变,要充分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提升居民节水意识。例如,对用水量较大的非居民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加价的这笔钱可以用来奖励节水企业。对供水企业而言,要进一步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进一步提升供水服务质量,提升百姓和企业的获得感。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0年,广州市发改委曾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据广州市发改委官网消息,2020年12月30日上午,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会上,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对《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及有关情况认真进行了讨论,充分表达了有关意见和建议,会议取得了预期效果。而此后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未进行调整。
对此,据上述《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解读材料》,广州市发改委表示,该委曾于2020年12月组织召开自来水价格改革听证会。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反复,为保民生、助企纾困,自来水价格改革未如期出台。新冠疫情期间,广州市积极采取措施,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水价格、“欠费不停供”等暖企政策,优惠金额达1.2亿元。
广州市发改委还表示,2024年,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使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经认真研究,稳妥推进自来水价格改革。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听证后逾期一年未决策的需重新听证。加之2021年至2022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加快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最新价格政策要求,广州委起草了本次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召开价格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