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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5月9日曾在《“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井喷背后,“外国院士”为何有市场?》中报道WWW,LH1046,COM,记者查询发现,“欧洲自然科学院”官网上此前被指“超三分之一疑似中国人”的“院士电子百科全书”页面,5月7-8日一度消失不见;5月9日,“院士电子百科全书”再次出现在欧洲自然科学院的官网上,但记者对比发现,名单中有部分疑似中国人的人名不见了。
陈志文直言不讳地指出WWW,LH1046,COM,恰恰是一部分中国人或华裔,巧妙地利用了中外文化、制度和信息差,把院士做成了一门生意,于是类似的科学院与院士就如雨后春笋般泛滥。很多类似的国外的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申报评选活动中都有中国人或者华人的身影WWW,LH1046,COM,“属于中国人专骗中国人”,而且这类机构多数都选择和权威机构接近的名字,很容易混淆。
在陈志文看来,类似的问题短期内难以杜绝,但随着这类现象的不断被曝光和关注,社会大众、相关部门都会逐渐认识、了解这种中文文化、制度等方面差异。可利用的信息差小了,这类的“院士”头衔可能会慢慢失去市场。相关权威部门也有必要及时发声,科普这类差别。但遗憾的是,包括大量的官方机构和负责人也普遍缺乏这方面的认知,屡屡被愚弄,尤其在落后地区更为明显。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故宫博物院曾在去年把“翠玉白菜”等15件藏品出借给台南市美术馆展出,该美术馆近日在社交平台晒出展览花絮照片,其中一张记录了两馆人员在今年3月卸展时交接“翠玉白菜”:台南市美术馆工作人员直接打开展柜,在毫无保护措施的“翠玉白菜”旁不足3厘米的地方、利用柜内摆放文物的台子签署相关文件,台北故宫博物院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这张照片被许多网友转载,负面舆情发酵后,该美术馆紧急撤下此照片。随后,台北故宫博物院回应称,此过程确实未合乎标准作业规定,双方确有疏失。
据悉,台北故宫博物院正馆于1965年建造,外观呈中式宫殿风格,并于2020年被登记为历史建筑,近年因展览空间不足WWW,LH1046,COM,先后提出“大故宫”“新故宫”等计划。然而,院方公布的设计图显示,正馆前方广场将以新建的玻璃入口亭取代怀素《自叙帖》帷幕,大片灰色屋顶也与宫墙颜色非常不协调,还要在四楼地板打洞,形成贯通的八角中庭,并开设咖啡厅。这不仅会破坏原建筑群的完整性,展览空间也无法大幅增加,令岛内专业人士和团体大叹“形同毁容”,痛批“不伦不类”。
台北故宫博物院典藏约70万件文物,近几年文物毁损和人员疏失丑闻也不断。2021年2月3日,该馆器物处瓷器科人员整理文物时,打开包裹后发现“明弘治款娇黄绿彩双龙小碗”破损,2022年4月7日又发现“清康熙款暗龙白里小黄瓷碗”破损,2022年5月19日则因工作人员作业疏忽,导致“清乾隆青花花卉盘”掉落破损。岛内社会各界和网友指出,此类问题暴露后,院方在淡化、回避上花费大量心思,却未在文物保护和管理方面投入更多精力。
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但协商一致后并未及时签署书面文件,亦未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反悔吗?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该案中,张某在朋友创办的创业公司担任高管,因二人关系较好,日常管理沟通较为随意。张某入职不到一年,双方口头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张某称着急去外地办理私人事务,为自己后续创业做准备工作,约定忙完后再回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不料半月后张某归来,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被拒后言行极端。随后公司出具书面《合同解除通知》,张某不满,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离职交接是否完成,并非认定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的前提条件,公司无需支付张某后续未上班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定离职但未办手续,劳动者反悔后遭公司解除合同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10月,张某入职某创业公司,担任高管。2022年6月底,张某因个人发展原因,与公司老板协商一致决定离职,并同意后续配合办理离职交接。2022年6月29日起,公司曾多次就离职交接等事宜与张某进行沟通,张某回复在外地,等回北京后再办理交接。2022年7月18日,公司再次与张某沟通离职交接事宜,张某却称并没有离职,要求回公司继续上班,公司拒绝。随后,公司向张某出具书面《合同解除通知》。张某不满公司决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应支付上述未上班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公司主张,张某实际已于当年6月29日离职,明确和老板说过后续会配合办理离职交接手续WWW,LH1046,COM,当日与同事告别后离开公司,不料张某于当年7月18日反悔WWW,LH1046,COM,以高管不需要打卡等理由,要求将离开公司这段时间算作请假。公司拒绝后,张某做出一系列干扰公司运营的行为。公司出于无奈,不得已于2022年7月27日以“未履行请假审批的情况下擅自离岗离京,其间未执行任何工作内容,且前述旷工事实延续至今……构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情形”为由,正式发出书面《合同解除通知》。张某离开公司没有任何请假记录,不符合正常流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张某辩称,自己原为公司高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不需要打卡也不记录考勤,原告老板也曾告知其请假不需要报备。其从未主动提出过离职,6月29日至7月27日期间,其每周都和老板沟通,这段时期为其婚假与年假休假期间而非旷工。员工离职要以员工和公司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的正式文书文件为准,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不以离职交接完成为前提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及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公司提交的与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2年6月29日,双方开始正式沟通后续离职交接问题,公司明确提出“今天我们开始讨论离职交接吧”,并要求张某留在北京处理离职交接事宜,张某称当日就得去外地,并表示“我离开北京,你就不用惦记了”。自该日起,直至张某2022年7月18日就离职一事反悔,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公司多次向张某明确发送“离职”“办理离职手续”等相关内容,张某也多次表达了配合办理离职交接的意愿,回复“好的”“配合办理”等内容。法院结合在案证据认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18日期间,张某未上班也没有明确提出过请假,甚至没有确定返回单位的具体时间,这明显与一名正常在职劳动者的行为方式不符。张某的上述一系列实际行为,进一步印证了双方已于2022年6月29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按照事件的正常发展顺序,应是先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意,才会进入离职后具体工作交接的沟通。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有配合办理离职交接的义务,但离职交接是否完成,并非认定劳动关系是否解除的前提条件。因此,张某不配合公司完成离职交接,并不能构成其可以反悔要求继续履行已经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故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合同实际已于2022年6月29日协商一致正式解除,2022年7月27日发出的《合同解除通知》不能推翻上述事实认定,故判决公司无需支付后续未上班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因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到底系张某主动离职还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后张某表示同意,故法院推定本案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张某不服二审判决申请再审,被驳回。法官:劳动者离职应谨慎,公司需规范管理该案审理法官冯晓光解析,劳动合同是否解除以及何时解除系事实问题,不以任何一方当事人后续的意志为转移。本案中,在案证据及张某后续实际行为证明张某与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解除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该事实不会因张某反悔而改变。此外,张某的系列言行前后矛盾,在庭审中的陈述明显与客观事实不符,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也扰乱了公司的日常管理运行,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冯晓光提醒劳动者,无论是主动辞职还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对待离职都应保持审慎的态度,理性权衡利弊,避免遭受损失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解除的意思表示一经到达用人单位即发生法律效力。此种情形下,除非劳动者撤回辞职的意思表示先于辞职的意思表示或同时到达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撤回辞职的申请,否则,劳动者不能反悔。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一致后,如果是通过面谈、电话、视频、短信、微信等方式作出同意解除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是书面签署离职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此种情形下,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劳动者存在重大误解或协议显失公平的,离职协议才无效。同时,法官也提醒企业,需切实加强对劳动者尤其是高管的考勤请销假制度与离职管理,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各流程节点法律文件的规范签署,从源头防止类似纠纷的产生。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彭冲 校对 吴兴发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5月8日,张国标、张樟生,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限制高消费。信息显示,申请人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支行(简称“长安银行杨凌支行”),涉及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花顺APP显示,5月9日,张小泉股价下跌1.31%,5月10日,下跌1.12%。
该公告称,2023年7月12日,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网营物联杨凌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与长安银行杨凌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亿元。网营物联杨凌公司以其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杭州网营物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网营物联控股集团”)以其所持有的网营物联杨凌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富春控股集团”)、网营物联控股集团、张国标、张樟生等各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张小泉财报显示,2023年WWW,LH1046,COM,张小泉实现营业收入约8.11亿元,同比下降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511.83万元,同比下降39.48%。2024年第一季度,张小泉实现营业收入约2.13亿元,同比增长11.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66.22万元,同比下降9.58%。(完)